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的影响分析

最近收到了一条微信小程序推送的涉税信息报送通知(如下)。

在此之前没关注过税务方面的消息,想到自己是用的个体户主体在运营小程序,而且一直是零申报,肯定会受这个政策变化的影响,于是乎,花点时间来研究一下。

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的影响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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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"人找税"到"税找人"

网上所传的"10月电商税"并非新设税种,而是国务院令第810号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于2025年10月首次执行(报送7-9月数据),实现税务征管从"被动申报"到"主动穿透"的跨越。

淘宝、京东、抖音、拼多多等平台需每季度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有商家和主播的身份信息、每笔订单明细、资金流水、物流信息,数据精确到元,且与税务申报自动比对,差异超限即触发预警。

常见问题解答:https://www.chinatax.gov.cn/chinatax/c102414/c5243342/content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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